據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得享有商品到貨日起為期七天的猶豫期權益;本公司保證受理自商品收訖日起七日內之退換貨,超過這段期間則視同驗收完畢不得退換貨。關於退換貨事項請所有客戶注意: 

  1. 在收到貨品後如非因人為因素導致商品損毀、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將損壞情形拍照之後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將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儘速將新品寄送給您。
  2. 所有要辦理退貨/換貨的客戶皆需E-Mail或致電本公司專線(02)2309-7777並提供:訂單號碼,退/換貨原因、您的姓名與連絡電話等資料。
  3. 若非訂購商品本身的問題而辦理退換貨,請務必保持該商品為全新的狀態,包括商品本體、使用手冊、註冊回函,週邊零件,連同原包裝一併寄回並備妥自行負擔運費將欲退貨的商品寄至下列地址,否則恕本公司不受理
    台北市萬華區寶興街140巷17弄35號,889電視購物
  4.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而產生人為因素造成商品之故障、損毀、磨損、刮/擦傷、髒汙、包裝破損不完整者,或是發票、附配件不齊全者,恕不接受退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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